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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4-04 点击:[]



  初看起来,“以人为本”和“尊重人权”是同义复指,但细想之下,含义有别。“以人为本”强调人物相对时,不要把物置于人之上,而应置于人之下,以人为中心,为根本,物为人服务,物役于人,而非人役于物。“尊重人权”是指在人人相对时,不要以为自己有特权,可以凌驾于其它人之上,人是平等的,不论是小孩、残疾人、小个子、妇女、小卒,不论是贫穷、困苦、,都有享有与你一样的权力;同样,“尊重人权“还包含尊重自己的人权,不要随便放弃,拱手于人。在国内的时候,我对此感觉不深,无所谓。在这里感觉不一样,说说这里的几种现象:无论在哪里,都是车让人,任何司机只要看到有人过马路,必定停车。在校园的马路上,只要有十字路口的地方,在路面上都有”stop"的标志,不论是否有人经过,正常的司机都会刹车,稍作停留,以妨有人突然穿过。如果遇上人车并肩时,司机通常是让人先过,绝不抢先。在转弯的地方,只要看到有人在附近走过,司机马上会停车,让人先行。反观国内,有车就是爷,车来人要让,否则碾死活该,要是有人指责司机,有的会说,“有本事你买车呀,不要走路啊。”不知这是文化还是素质的差异造成的。
     
  所有厕所都有冷热水、洗手液、卫生纸和揩手纸,坐便器上方都有纸圈垫,在大学、中小学是这样,在诸如车站、邮局、超市、旅游地等公共场所莫不如此,这给如厕者带来极大的方便,很人性化。虽然也有浪费现象,但相关部门绝不在这方面节约。如果在我们的大学、中小学也准备这些,可行吗?在其它公共场所,如车站、旅游景点的厕所能不收费吗?这背后不知是财力问题还是思想问题。
 
  我第一次进大学教室,上课开始后,突然发现一个哑语教师站在主讲教授旁边,对着离教授最近的一名聋哑学生讲打手势,一节课结束之后,另一位哑语教师接替进行,如此轮流替换。当时给我以极大的震憾,一个残疾学生配备两名教师专门为她服务,这是多大的代价?我想可能这是个别现象,此女生家里可能有钱,父母请得起。但是学校怎么能容忍这样的教师站在主讲旁边指手划脚,影响全班其它学生注意力呢?就算学校宽容了,其它学生的家长如何能忍得住?后来,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所中学里,再后来发生在“what really works in education?"的会场上。事实上,我是在大惊小怪,这在美国是普遍现象。任何学校只要有学生需要,都有责任配备专门的聋哑教师,聋哑师范每年为社会输送大量的人才,CSUN还有专门的残疾教师供应中心。只要残疾孩子想正规上学,学校当局都有义务保证他们享有正常孩子的待遇,甚至更优,为他们提供教师,并配置最好的资源,如坐在教室最佳位置。教室里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景:全班同学都很关照残疾学生,只要她不懂,教授就不厌其烦地为她一个人讲,直到她听懂为止;班上的一切活动都以她为中心,人人都自觉为她服务。在公交车站,如果有残疾人要上下车,其它所有人都自觉停下来,让他们先行,如果有不识相的,司机会大声提醒。残疾人生活在这里是幸福的。反观我们的残疾儿童,能与正常孩子一起上课吗?不被欺侮算是万幸了。有留学生说,如果赵本山在这里演《卖拐》之类的小品,可能要坐穿牢底,但是也怪得很,春节联欢晚会上的此类节目似乎很受欢迎,捉弄者和被捉弄者似乎都不介怀。我并不想在此褒贬,但我不得不承认,这里的”尊重人权“让我何其惭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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